关于对深圳地区某些代理商严厉批评和限期整改的

来源:目明尔来    发布时间:2016-06-07    点击数:1342
近期,公司在给各区域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例行的市场督导和巡查中发现,目明尔来深圳地区某些代理商与同行业的某公司进行多次的接洽,甚至不惜更换目明尔来的标志以及标准的门头招牌,以求委身“合作”,这种进行“偷梁换柱”的商业行为严重的扰乱市场,严重损害了其他加盟商和公司的利益。针对于深圳地区某些代理商的行为,公司予以严厉的批评和警告。并对已经有实际“合作”行为的个别加盟商限其在此通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照本公司加盟协议规定的加盟店形象标准进行整改,停止侵犯公司及其他加盟商利益的任何不正当商业谋利行为。

经查实,上述同行业的某公司涉嫌仿冒目明尔来的技术用于青少年视力矫正,同时还在市场上发布相关言论,对我公司进行造谣、诋毁等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侵犯了我公司技术专利以及著作权,并且严重损害我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对我公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于某公司的行为,我方将通过法律来保护专利版权和利益。同时,也希望目明尔来全国的代理商和加盟商引以为戒,在经营过程中积极树立目明尔来的品牌形象,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公司如发现有代理商或加盟商经营其他同行产品或者加盟同行其他品牌,本公司将依照协议规定解除协议,终止其目明尔来加盟商的资格,并保留对其继续法律追诉的权利。
特此通告!
 
 
 
中山市目明视光视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